中艺清美艺术学校北京市教委批准正规艺术类考前培训学校,高考艺术类教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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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类2011年招生简章
一、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况
  
   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音乐学院自1988年开办以来,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速度、高质量的发展思路。1992年和1996年先后两次被国家教育部指定为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改试点,1995年获得当时广东唯一的音乐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艺术师资培训基地;2009年获得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培养资格。
  
   音乐学院下设“三系一部一所”,即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和舞蹈系以及作曲理论部、音乐研究所。现有音乐学硕士点1个(包含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作曲理论、视唱练耳、合唱指挥、声乐、钢琴、小提琴、手风琴、阮、笛子、舞蹈等方向),艺术硕士点1个(声乐和钢琴两个方向);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教育三个本科专业。目前教职工87人,专任教师72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18人、讲师17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约占50%,是一支具有梯队层次和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全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655人,硕士研究生98人,研究生课程班12人,已形成多层面、多渠道的办学规模。现有教师琴房和学生琴房各一栋,琴房总数达219间(拥有九尺施坦威三角钢琴2台,波士顿大三角钢琴2台,KAWAI三角钢琴18台,YAMAHA、KAWAI等钢琴180台);高标准音乐厅使用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能容纳观众700余人;全新的教学观摩厅,能容纳观众200余人;8间高规格的舞蹈排练厅;2间合唱指挥室;12间多媒体课室;2间数码钢琴课室、1间电子琴课室;3间计算机机房等。此外,还设有高配置的电脑音乐制作室和录音棚各一间。
  
   音乐学院拥有教学面积1.9万平方米,教学环境优美、教学设施一流、师资队伍雄厚。目前已是广东乃至华南地区同类院校中规模大、层次高、声誉好的音乐人才培养基地。
  
   音乐学院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东湾校区音乐学院、香港教育学院开设了本科“2+2”联合培养项目,为有志到国外、境外深造的学生提供了一条便捷的留学途径。
  
   二、招生计划和考试办法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除广东省联考外,单考根据各省考生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确定各省招生名额,具体招生名额最终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4划定。(附表如下:)
  

招生计划数()

广东省计划数(人)

外省计划数(人)

音乐学(师范)

90

60

30

音乐表演(非师范)

40

15

25

舞蹈学(师范)

40

15

25

  (二)报考办法
  
   音乐学(师范)专业广东省60名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认可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成绩。其它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只认可我校单考术科成绩,但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如该省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合格),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1、初试安排表:
  
   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初试时间

河 南

郑州大学

116

117

甘 肃

兰州艺术学校

216

217

湖 南

湖南师范大学

21819

22021

广 东

华南师范大学

2289001700

319001200

323

  考生可以选择上述任何一个考点参加初试,在本校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请于1月30日至2月22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cnu.edu.cn网上报名,2月28日至3月1日到我校招生办(石牌校区行政大楼213室)现场确认,未经确认,报名无效。在其他考点初试的考生请直接到考点报名参加初试,入围复试者需2月28日至3月2日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cnu.edu.cn填报复试曲目。
  
   2、复试安排表:
  
   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

201135

报到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石牌校区行政大楼213室)

  专业复试时间、地点 

专 业 技 能 复 试

36 下午15001700

37日开始

具体安排另定,届时在我校招生办公布栏和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同时公布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第一课室大楼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体二栋

(音乐学院)。

  注:考生初试合格后凭“初试入围通知书”到我校进行统一复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应参加理论笔试。
  
   3、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考生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到各考点报名,报名时须交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
  
   报名考务费:按广东省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省外考点初试费235元/每生;广东考点初试费200元/每生,复试费100元/每生。报名地点:招生办(石牌校区行政大楼213室)
  
   三、考试内容
  
   考生必须在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师范、非师范)、舞蹈专业考试大纲及科目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内准备考试内容和选取考试曲目(考试大纲及科目考试大纲可在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下载,网址:http://zsb.scnu.edu.cn)。不按考试大纲要求选取曲目者,每一首扣除该项成绩15分。考生初、复试的备考曲目必须在报名时进入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填写,今年器乐招生种类参见科目考试大纲。
  
   (一)音乐学(师范)
  
   1、初试: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理论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中外艺术歌曲选1首,中外民歌选1首,中外歌剧选曲选1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B、主考钢琴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练习曲必考,其余考试现场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C、主考器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2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理论
  
   A、乐理笔试;B、视唱练耳面试。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总分100分,专业技能占80%;音乐基础理论占20%(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10%)。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理论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科目考试大纲)
  
   (二)音乐表演(非师范)
  
   1、初试:音乐表演类考生: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理论作曲类考生:考生提交自创作品3首,并且参加初试的面试。
  
   2、复试
  
   (1)复试内容:
  
   Ⅰ.音乐表演类考生:须考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理论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
  
   a、民族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其中:中国民歌1首、中国艺术歌曲2首、中国歌剧咏叹调1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美声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其中:外国艺术歌曲1首、中国艺术歌曲2首、西洋歌剧咏叹调1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首。练习曲必考,其余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2首、乐曲2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理论
  
   A、乐理笔试B、视唱练耳面试
  
   Ⅱ.理论作曲类考生
  
   ①笔试A、乐理B、和声C、作曲。
  
   ②面试A、视唱练耳B、用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乐曲1首、演唱民歌(或戏曲、曲艺)1首等。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计算方式
  
   A、音乐表演类总分100分,专业技能占85%,音乐基础理论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B、理论作曲类总分100分,作曲占50%,和声占20%,作曲面试占15%,音乐基础理论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理论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科目考试大纲)
  
   注:理论作曲类考生初、复试参加广州考点的考试。
  
   (三)舞蹈学(师范)
  
   1、初试
  
   初试内容:基本功测试(需穿练功衣、鞋)、自选舞蹈片段(不超过3分钟,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均可,需穿演出服)。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即兴舞蹈B、模仿C、舞蹈片段
  
   ②音乐舞蹈基本常识
  
   A、乐理、识谱笔试B、舞蹈基本常识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总分100分,专业技能占90%,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占10%(其中舞蹈基本常识5%、乐理5%)。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科目考试大纲)
  
   (五)补充说明:
  
   1、主考器乐类考生自备乐器;主考舞蹈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
  
   2、所有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符合从事音乐或舞蹈的身体条件。其中音乐表演专业(理论作曲专业除外)和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一般要求1.70米以上,女生身高一般要求1.60以上。
  
   四、录取、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一)录取:4月份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原则:考生文化、专业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或主考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三)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
  
   1、学费:音乐学专业100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年;舞蹈学专业100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注:若2011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2、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欢迎咨询,欢迎报考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类2011年(外省)招生简章

一、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简况

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学科齐全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现有石牌、大学城、南海三个校区,美术学院位于城市中心的石牌校区。校园内绿树成荫,花木扶疏,景色怡人,人文景观遍布,优雅的环境充满了浓厚的文化气息。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现有美术学、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三个本科专业,拥有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我院拥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及专业型)免试保送资格。学院设有美术教育系、平面艺术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数字媒体艺术系、基础部、理论部、实验中心等机构。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3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达77%。学院教学设备先进,拥有中国画、油画、综合艺术、版画、漆画,雕塑、摄影、视频、数码、平面设计、环艺设计、工业设计、首饰工作室等13间教学工作室。资料室藏书丰富,拥有8000册图书资料、100多种中外期刊。从2005年学院参加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以来,美术学院深化教学改革,锐意进取,实力显著提高,现已成为“教育部美术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美术新课标教师培训基地”,是全国和广东省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的美术教育人才培养基地。学院狠抓本科生教学质量,学生专业素质和研究能力不断提高,不仅在全国各类竞赛中喜获佳绩,201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及专业型)免试保送资格比例达到13%。就业竞争力明显增强,连续五年学生的就业率达100%。

二、招生计划、考试办法

1、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220人,广东省考生参加全省联考,由省招办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广东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根据各省考生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确定各省招生名额,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4划定。

2011年(外省)招生计划

专业方向

招生人数

培养目标

美术学

(师范)

油画

120

培养中等学校美术教师和美术教学研究人员以及在文化、艺术领域从事美术创作、艺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国画

设计

艺术设计

(非师范)

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从事平面艺术设计的专业设计人才及管理人才(包括平面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等)

环境艺术设计

培养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的专业设计人才及管理人才(包括室内设计、景观规划设计、园林设计等)

工业产品设计

培养从事工业产品外观设计的专业设计人才及管理人才(包括玩具设计、家具设计、家电通讯设计、交通工具设计、首饰珠宝设计等)

数字媒体艺术

(非师范)

培养从事广告摄影创作、新媒体艺术创作及动漫制作的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2、报考办法:外省考生报考应符合该省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如果有统考须参加统考)并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可选报我校美术学院任何专业。

3、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联系人

湖北

110-11

113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贾老师

027-8562097785620979

河南

115-16

117

郑州大学

刘老师

0371-67767105

贵州

116-17

118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陈老师

0851-4352804

湖南

27-8

29

湖南师大美术学院

易主任

0731-8838502

福建

123-24

125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钟老师

0591-22868096

河北

125-26

128

河北石家庄职业学院(石家庄中山西路长兴街12

何老师

0311- 8533363083631584

广西

213-14

216

南宁市第五中学

陈主任

0771-2410160

山西

218-19

221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

闫老师

0351-2279588

江西

223-24

225

赣江职业学院(南昌市顺外路800号)

盛老师

0791-8298018 8298019

山东

224-25

226

济南市招生办(考试地点)

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报名地点)

李主任

0531-86111568 

广东

34

35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李老师

020-85211338

特别提醒: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重复考试者,按取低不取高的原则确定成绩。

4、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考生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证及身份证报名。报名考务费210/每生(广东考点报名考务费175/每生),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和交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

1、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参照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考试大纲,可上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下载,网址:http//zsb.scnu.edu.cn

2、考试科目

1)色彩

考试内容:静物默写

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2)速写

考试内容:人物动态默写;

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3)素描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默写

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4)总分:300分,考试科目的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四、录取、培养、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1、录取:4月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原则:文化、专业成绩上线,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40%。入学后,新生进行专业复试,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培养: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美术学院大力进行教育教学改革,2011级新生继续实行“13”培养模式,即大学第一年不分专业方向进行学科基础学习,从第二年开始经考试选拔进入专业方向学习。美术学专业开设油画、国画、设计等三个专业方向,艺术设计专业开设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产品设计等三个专业方向。

3、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4、学费、住宿费、奖学金:

①学费:每年10000/每生,住宿费:每年5001500/每生(按所入住的学生宿舍标准收费。如2011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②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欢迎咨询,欢迎报考。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1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邮编:510631

咨询电话:(02085211098(校招生办)、85211338(美术学院)

网  址:http://zsb.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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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电话:010-82913080 82600865 82910629 82600739 82919886 82912295
学校地址:北京市后沙峪裕民大街1号中艺清美艺术学校(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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